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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绶礼部尚书薛放刑部侍郎丁公著工部侍郎等制 唐 · 贾至
 出处:全唐文卷六百六十三、全唐文卷三百六十六
敕。尚书左丞韦绶等。
朕在东宫时。先皇帝垂慈圣之德。
念予冲蒙。选端士通儒。
使讲贯今古。自礼乐刑政。
暨君臣父子之道。博我约我。
日就月将。俾予于今。
不至墙面。克荷丕训。
大扬耿光。实放公著之力也。
故朕嗣位未踰时月。或自郡邸
或自省署。徵擢宠用。
丞郎给事中。官虽超拜。
职亦具举。师道光而心愈让。
人爵贵而身益恭。宜更褒升。
重酬辅导。以精粹辩博。
有先儒之风。可作秩宗
端明慎重。行君子之道。
可居宪部。以公著检敬规度。
得有司之体。可贰冬官
于戏。贞百工。
平五刑。典三礼。
皆重任清秩。予无爱焉。
盖欲表二三子道不虚行。而明予一人德无不报也。
礼部尚书刑部侍郎
公著可工部侍郎。馀官并如故。